文化部部署文化领域PPP示范项目申报

    文化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做好第三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补充通知》,对推广文化领域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做好相关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做出部署。

    《通知》指出,财政部首次联合文化部正式面向文化领域征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有利于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投入文化领域,拓宽文化领域建设资金来源,把政府的政策导向和民间资本的管理运营优势结合,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通知》要求,各地文化厅局要充分认识到文化系统首次正式参与筛选申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对于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文化领域,拓宽文化领域建设资金渠道的重要意义,尽快启动项目的筛选申报工作。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导向,发挥文化行政部门贴近文化企业、贴近文化项目的优势,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积极申报,加强与财政厅(局)金融处的协调,为项目申报提供便利,争取更多的文化项目纳入支持范围。有条件的地区应借此次申报的契机建设本地区文化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库,建立与专业咨询机构、金融机构的长期密切联系。同时,各地文化厅(局)应争取将“十三五”期间文化改革与发展重点任务、重点项目与本次申报有机衔接,加大对具有行业引领、区域带动和创新意义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将采取PPP模式的文化基础设施、文化旅游项目、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等纳入支持范围。此外,还要严格把握项目标准。合作期限低于10年,采取建设-移交(BT)方式,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的项目不得申报。(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